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2019年的4月15日是第4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我们必须要深知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国家安全人人有责。树立国家安全意识,自觉关心、维护国家安全,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
什么是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这样说:“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如果国家不安全会怎么样?
在硝烟弥漫的战火中,温暖的家被夷为平地,亲人撒手人寰,躲避死亡成为他们生活的主题,颠沛流离成为每天的日常,填饱肚子是最渴望的事……
你应该怎么做
《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务: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Ya5rxp3V1C5oPl1OlCtV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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